據新華網報道據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,福州中院12月23日8時30分公開開庭審理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、受賄一案。
  公訴人指控,被告人陳柏槐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廳長和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期間,違反規定,徇私舞弊,授意、批准將農業廳下屬單位的國有劃撥地非法轉讓用於經營性開發,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6.1億多元,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83萬多元。
  被告人陳柏槐,1950年8月12日出生,湖北省武漢市人,漢族,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,原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,曾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、廳長。因涉嫌犯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於2014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3月21日被逮捕。
  截至發稿,此案審理仍未結束。
  >>簡歷
  陳柏槐,男,1950年8月出生,漢族,湖北武漢人,197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71年11月參加工作,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,華中師範大學旅游學院區域經濟學專業畢業。
  1971.11―1995.03湖北新洲縣舊街區農業技術員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處長;
  1995.03―1997.06湖北省水利廳副廳長;
  1997.06―2003.02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至湖北省農業廳廳長、黨組書記;
  2009年1月―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。  (原標題:湖北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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